【印聯(lián)傳媒網訊】據國外媒體報道,Groupon日前被一家不知名的美國公司“Blue Calypso”告上法庭,被指控侵犯了網絡廣告(個人到個人,即口碑營銷)廣告專利。
北京時間8月2日消息,據國外媒體報道,團購網站商業(yè)模式一般來說沒有什么技術含量,但是團購鼻祖Groupon日前被告上法庭,罪名是侵犯了網絡廣告相關專利。
原告是一家不知名的美國公司“Blue Calypso”,該公司指控,Groupon侵犯的是兩項有關“P2P”(個人到個人,即口碑營銷)廣告的專利。
原告公司的CEO Bill Ogle表示,許多大公司開始利用他們的社交媒體資產擴大收入,進入技術公司的領地,因此他們被迫采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。
Groupon迄今為止并未對官司置評。
美國網站指出,這一侵權訴訟對于Groupon來說有些罕見,該公司不出售任何和高技術有關的產品和服務,而只不過提供網絡優(yōu)惠券服務,即小商戶短期內提供打折促銷。
業(yè)界也注意到,在高技術行業(yè)尤其是互聯(lián)網行業(yè),專利訴訟日益頻繁,這已經成為公司爭奪市場的一個競爭籌碼。
印聯(lián)傳媒轉自搜狐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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