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印聯傳媒資訊】為了進一步落實轄區監管責任,提升廣告監管效能,近日,黑龍江省工商局下發通知,要求全系統采取立即組織開展廣告監測工作、健全完善廣告監測工作制度、切實加強廣告導向管理、切實加強廣告監測考核評價等四項措施,依法履行廣告監測監管職能。
一、立即組織開展廣告監測工作。
沒有廣告監測機構、或者尚未開展廣告監測工作的市地,要立即按照《廣告法》、《廣告監測標準》的要求落實廣告監測職責,加強對轄區內所屬媒體的廣告監測。無論是自建廣告監測平臺,還是采取監測服務外包,都要確保能夠對轄區內廣播、電視、報紙、期刊雜志等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進行適時監測,對互聯網廣告、戶外廣告進行抽查監測。
二、健全完善廣告監測工作制度。
切實加強廣告監測制度化、規范化建設,保障監測效果,確保廣告監測工作責任到人,落到實處。各市(地)工商局(市場監管局)要每月10日前向省工商局廣告處報送上月本級及轄區縣(市)級大眾傳播媒介、互聯網廣告、戶外廣告等廣告監測記錄,不得漏報、瞞報監測數據。提供的監測記錄信息應包括:發布媒體、發布日期、廣告名稱、廣告內容類別、發布時間(版面)、時長(規格)、違法行為表現等內容,并按要求填寫相關統計表。
三、切實加強廣告導向管理。
在廣告監測過程中,要切實增強政治敏感性,發現有發布涉嫌危害國家利益、公共利益、社會穩定等重大違法行為的廣告,要按規定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并通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。
四、切實加強廣告監測考核評價。
省工商局將廣告監測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,對各地廣告監測室人員配備、制度建設、監測數據分析運用、監測情況報告等工作進行全面考核,并強化考核結果的應用。
對此,廣告快印店也應引起重視,要拒絕為客戶設計制作違規虛假廣告,協助有關部門打造一個和諧良好的廣告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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