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印聯傳媒網訊】國務院稅則委員會發布《2012年關稅實施方案》,根據該稅則我國在2012年1月1日起將按照新稅則調整關稅稅目稅率。其中針對我國印刷設備及相關器材進口稅率的調整主要表現為兩點:一是新增柔性印刷版稅目;二是降低兩種網印機進口關稅。
2011年底平裝無線膠訂聯動線裝機量調查,國務院稅則委員會發布《2012年關稅實施方案》(稅委會[2011]27號,以下簡稱實施方案),宣布從2012年1月1日起,我國進一步調整進出口關稅稅目稅率。對比2011年,2012年印刷設備及相關器材進口稅率又有新調整。
相比2011年的變動包裝總論,2012年實施方案對印刷設備及器材進口稅率的調整幅度不大,變化點有二:一是2012年新增柔性印刷版稅目(稅號37013025),最惠國稅率為15元/平方米,普通稅率為70元/平方米;二是2012年兩種網印機進口稅率降低,紡織用圓網印花機(稅號84431921)及紡織用平網印花機(稅號84431922)暫定稅率由之前的8%降至6%。
根據實施方案的《進口商品從量稅及復合稅稅率表》字體,未曝光照相制版用激光照排片等33種感光材料繼續實施從量稅或復合稅,表1中可以看到,未曝光照相制版用PS版(稅號37013022)稅率與2011年保持不變,普通稅率均為70元/平方米,最惠國稅率為8.1元/平方米;未曝光照相制版用CTP版(稅號37013024)仍執行暫定稅率4.7元/平方米。專業人士還分析包裝材料,此次在《進口商品從量稅及復合稅稅率表》中加入柔性印刷版稅項,意在推動綠色印刷的發展。 科印報告
實施方案的《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》顯示,2012年有18種印刷設備、器材及零件入列其中。除紡織用圓網印花機和紡織用平網印花機外,其余印刷設備及零件暫定稅率同2011年相比沒有變化,計算機直接制版機器用零件(84424000)、膠印機用墨量遙控裝置(包括墨色控制裝置、墨量調節裝置、墨斗體等組成部分)(稅號84439190)繼續執行零關稅圖像處理,計算機直接制版機(稅號84423021)等仍沿用3%的暫定稅率。
印聯傳媒轉載自科印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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