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印聯傳媒資訊】北京市一印務有限公司因違反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被罰款3萬元。

北京新資源印務有限公司印刷車間進行現場檢查,經調查核實,發現印刷車間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,印刷項目擅自投入正式生產。上述行為違反了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。
北京市朝陽區環保局依據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,責令北京新資源印務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產生污染的設備,處3萬元罰款。
所以說印刷企業購買了環保設備還不能投入生產,需要經過環保部審批驗收才能正式投入生產,不然可能會像上述公司一樣被罰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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